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法院:买卖合同引纠纷 耐心调解促营商
2025-04-25 10:14  点击:54947

近日,社旗县人民法院兴隆法庭倾力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成功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既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成本,又维护了双方的合作关系,进一步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

 

调解现场

2018年至2020年期间,南阳某公司向某医疗机构供应医药药品,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双方对账,某医疗机构下欠南阳某公司货款19余万元,南阳某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后遂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吴志浩认真梳理案情,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发现双方对所欠货款金额并无异议,但被告一直拖延支付欠款,原告对其已失去耐心,强烈要求对被告财产进行保全。被告某医疗机构则认为,目前资金确实紧张,无法一次性偿还全部欠款,之前也和原告多次沟通均无果,且财产保全已对其日常经营产生影响,也希望尽快找到合适的方式解决此事。

在充分了解双方的意见后,承办法官意识到虽然案件事实清楚,但双方矛盾尖锐,一方面是原告公司经过多年努力仍未能收回货款,与被告之间的信任关系已濒临破裂;另一方面,该案涉及企业运转,迫在眉睫。若简单一判了之,亦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双方的问题,甚至会影响企业的长期发展。于是,承办法官决定调解优先,通过“面对面+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力求在法理情之间找到平衡点,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一边告知被告履行合同的责任、义务和相关的法律依据、以及拖延履行的严重法律后果;另一边也告知原告方目前被告的经营困难,希望其亦能换位思考,重新建立起双方的信任。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原告当即申请解除对被告账户的保全,被告也承诺会按期履行欠款,至此,该起纠纷得到圆满化解,达到了定分止争的双赢效果。

调解不是“和稀泥”,而是寻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下一步,社旗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不断强化调解工作,优化涉企诉讼服务,全力定分止争,高效快速化解涉企纠纷,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吕纪春 焦典范)

(稿件来源: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