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桐柏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将法庭“搬”进校园,在桐柏县胜出中学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盗窃案件,当庭判处被告人孙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百余名师生现场听案学法。
庭审现场
基本案情
2025年1月5日,被告人孙某某前往桐柏县某饭店的员工宿舍找其朋友,到宿舍后发现宿舍内被害人王某某的平板电脑正在充电,孙某某趁周围无人,将平板电脑和充电器盗走,后以900元的价格卖给一手机店。经评估,被盗的平板电脑价值为2246元。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紧张有序,按照庭审实质化要求,有序引导控辩双方开展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充分保障双方权利,控辩双方围绕罪名、事实和量刑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孙某某作了最后陈述,对自己的行为表示追悔莫及。法庭根据孙某某具有自首、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节,作出了上述判决。
现场普法
庭审结束后,桐柏县法院与县检察院、县妇联就青少年常见犯罪类型,校园欺凌应该怎么办、性侵害犯罪的防范等进行了联合普法。通过“现场庭审+以案释法”的形式,让学生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沉浸式体验审判工作,教育在校学生知法、守法、学法、用法,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下一步,桐柏县法院将持续聚焦校园需求,探索更加高效、生动的法治教育方式,护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吕纪春 陈梦)
(稿件来源: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