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推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4月25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东关法庭庭长刘琳瑜以“法治副校长”身份,走进南阳市宛城区瓦店镇第二初级中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法治宣讲活动。
活动现场
法治课上,刘琳瑜法官结合最高法4月23日发布的涉校园管理民事纠纷典型案例及宛城区法院审理过的案例,向在场师生介绍了常见的发生在校园内的侵权责任纠纷类型,并对案件背后涉及的如民事责任年龄、侵权责任的承担主体、责任划分等法律知识,就学生、家长、学校各自的责任进行剖析。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六位一体”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刘琳瑜就如何避免校内侵权行为的发生进行重点讲解,强调作为学生要学会管理自己的行为,尊重他人的权利,理性冷静解决问题;作为学校要强化学校教育管理,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管理秩序,呼吁家校携手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这堂法治课很及时,对我们加强日常校园管理、提升教育质量、促进家校关系有着重要作用,也为强化校园安全提供了法律助力。”活动结束后,一位在场老师分享了自己的心得。
愿所有青春都能被温柔以待,愿每个孩子都能在健康阳光下成长。下一步,宛城区法院将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让法治的阳光照亮青少年成长的道路,为构建平安、和谐、法治的校园环境贡献力量。(吕纪春 高雁鸿)
(稿件来源: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