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佳佳法官生前是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她始终坚守法治信仰、秉公办案,却因拒绝支持伪造证据的当事人的非法诉求,被残忍杀害,年仅37岁。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追授王佳佳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河南省委追授她“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连日来,镇平县人民法院干警掀起向王佳佳法官学习热潮,深入学习全国模范法官王佳佳扎根基层、司法为民的先进事迹,激励法官干警们对标先进、担当作为,用实际行动切实扛起时代赋予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
审判管理办公室党支部
王佳佳法官在基层司法岗位上,始终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在她眼中,每一个案件都关系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都必须全力以赴。她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常常为了彻底化解矛盾,主动放弃休息时间,多次上门调解。通过学习王佳佳法官的先进事迹,让我更加坚定了为司法事业奋斗的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王佳佳法官为榜样,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业绩。——张婉斌
王佳佳法官在审判实践中展现出的专业素养令我深受触动。她始终坚持“细节决定成败”,对每一起案件的证据审查、法律适用都做到精益求精。作为审管办干警,我认识到审判管理不仅是流程的监督,更是对案件质量的严格把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她为标杆,加强对审判数据的动态分析,精准发现审判质效中的薄弱环节,为法官团队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助力提升全院办案水平。——王月
政治部党支部
王佳佳法官用生命践行司法为民的誓言,她的事迹是新时代法院人砥砺初心的精神坐标。通过深入学习与思考,我深刻体会到她在职业信仰、司法实践、为民情怀和廉洁担当等方面的标杆意义,为我的工作提供了多维度的启示。法院人事工作千头万绪,我要在日常的工作中强化干警的“同理心”培养,通过开展情景模拟、心理疏导培训等方式,提升法官化解矛盾、传递司法温度的能力,让每一个案件都成为法治宣传的“活教材”。——闫帅
作为法院系统的青年力量,我们或许不用像王法官那样面临生死考验,但日常工作中的每一次选择都是考验——是选择敷衍了事还是精益求精,是选择回避矛盾还是迎难而上,是满足于完成任务还是追求卓越成效。今后我将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因为王佳佳法官用生命告诉我们,司法事业的每一点进步,都需要无数法律人的点滴积累。——蒋欣利
民事审判二庭党支部
一位英模就是一面旗帜,一个典型就是一盏明灯。我们法院干警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王佳佳同志为榜样、为标尺,大力弘扬英模精神,始终牢记初心使命,锤炼坚强党性,对党忠诚、为党尽责;厚植为民情怀,践行宗旨、服务人民;弘扬法治精神,维护公平、捍卫正义;强化担当奉献,秉公用权、忘我奋斗,以实实在在的行动为法治镇平建设贡献力量。——王健
王佳佳法官的精神激励我在今后的工作中面对风险和挑战时,要忠诚履职,坚守司法信仰。王佳佳法官扎根基层审判一线,始终以“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为原则,即使面对伪造证据、威胁利诱,仍坚持依法裁判。王佳佳法官多次拒收财物,严守司法人员廉洁原则,以清廉筑牢司法公信。我当以她为镜,时刻绷紧纪律之弦,慎独慎微,杜绝“关系案”“人情案”,让每一起案件经得起监督和检验。既要精研法律知识,提升专业能力,更要厚植为民情怀,涵养浩然正气,让法律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让公正的天平永不倾斜,让法律的尊严深入人心。——韩晓丽
石佛寺法庭党支部
无论时代如何变迁、社会如何发展,党员干部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不能丢,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作为一名从事民事审判的法官,我深感法官职业所承载的责任之重,我将以王佳佳同志为榜样,锤炼忠诚政治品格,积极担当履职尽责,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承诺,为维护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她的一生虽然短暂,她的事迹看似平凡,但却告诉我们,能把党赋予的职责扎扎实实担好,就是忠诚;能把手中的法槌不偏不倚敲好,就是正气;能把平凡的工作认认真真干好,就是高尚。——姜赟
法槌之下,财产万千;法槌之下,人命关天。庄严的职责使命,决定了人民法院在干部队伍建设上必须要有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学习和弘扬好王佳佳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对于树立人民法官良好形象,提升司法权威和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旗帜鲜明支持法官严格依法公正办案,教育激励广大干警忠诚履职尽责,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具有重要意义。——史佳(吕纪春 付春霞)
(稿件来源: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