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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唐河县法院:婚约纠纷巧调解!9万彩礼+首饰当庭返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4-11  浏览次数:57221
核心提示:“感谢周法官的耐心调解,让你们跟着费心了!”原告收到被告返还的彩礼和首饰后郑重的向法官致谢。近日,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人民法院湖阳法庭经过多次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在法官的见证下被告当场返还9万

“感谢周法官的耐心调解,让你们跟着费心了!”原告收到被告返还的彩礼和首饰后郑重的向法官致谢。近日,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人民法院湖阳法庭经过多次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在法官的见证下被告当场返还9万元现金和黄金首饰。

原告郑某和被告赵某经人介绍认识,双方于2023年1月17日订婚,2024年1月20日举行结婚仪式,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原告给付被告首饰若干、彩礼及其他款项合计15万元。同居期间,双方因性格不合致使无法继续生活。双方关于彩礼返还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原告诉至唐河县法院。

为实质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周启印及时联系原、被告,了解双方心理预期。得知,被告愿意返还首饰,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彩礼返还的范围问题。原告认为返还款项不仅包含俗称的彩礼,也包括日常给被告的转账,被告则认为日常转账系赠予,数额不大,不应返还。

基于双方的争议问题,承办法官一方面向原告释明,日常小额转款及包含特殊含义的红包,一般不予支持返还,返还比例也需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时长、双方过错等;另一方面向被告释明,其向原告家人所借用的款项仍旧需要偿还。随后,周法官针对该案中需要另行诉请的款项,引导双方进行“打包”调解,最终双方各退一步,同意返还9万元和首饰。(吕纪春 姜燕 李森)

 

(稿件来源: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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