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日,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人民法院桐寨铺法庭来到郭滩镇某村,巡回审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村委会干部及部分村民旁听了庭审。
原、被告系前后院邻居,2024年7月6日,被告房屋院墙突然倒塌,导致原告院墙部分倒塌,自家院内停放的车辆和车棚受损。原、被告双方就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遂将被告诉至唐河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65450元。
为更好查清事实,法官决定前往事发地开展巡回审判。庭审前,合议庭成员实地查看了原、被告房屋现场,全面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和双方的争议焦点。
庭审现场,双方各执己见,互不让步。合议庭成员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和诉求,因双方对赔偿金额存在较大争议,合议庭决定进行庭后调解。
“乡里乡亲的,咱先到村委调解室坐坐,别因为这件事伤了和气。”在庭后调解阶段,合议庭成员采用“背靠背”调解的方式,分别对原、被告进行调解,并立足于双方当事人立场,从诉讼成本、邻里乡情、法律规定等角度进行劝导,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合议庭成员和当地村干部给双方当事人讲利害、摆事实,经过当地村委一起调解说理,双方情绪逐渐平静,达成初步调解意向。
庭审结束后,法官们向现场村民发放了普法宣传手册,针对农村常见的电信诈骗、婚姻家事纠纷等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讲解。(吕纪春 姜燕 李森)
(稿件来源: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