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上午,申请人熊某向桐柏法院执行局送来一面印有“执法为民 公正廉洁 感谢法官 为民做主”的锦旗,对执行干警李鑫表达感谢。
2024年5月,原告熊某诉被告某建筑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一审法院判决,被告应支付熊某15万元,被告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生效判决义务,在执行期间申请再审。未接到中止执行通知的执行干警,依法快速冻结了建筑公司的账户。账户被冻结对建筑公司的日常运营产生了实际影响,面对这种情况,建筑公司主动与执行干警沟通,表明已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要求解除对公司账户的冻结。执行干警遂向其提出务必在一个账户中存入足额案款作为担保,以确保还款义务的履行。在告知申请人案件情况后,执行干警立即冻结指定账户,并解除了公司其他账户的冻结,以保证该建筑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2025年2月底,接到维持原判决的被执行人主动向执行干警打来电话,要求扣划账户资金以解决该执行案件。一次性拿到劳动报酬的申请人对执行干警的做法表示理解和感谢。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桐柏法院立足审执职能,探索创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举措,提升涉企纠纷的化解效果,减少企业不必要的损失,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以实际行动为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吕纪春 雷阳)
(稿件来源: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