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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法院:小额货款纠纷高效化解 电子锦旗致谢公正司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2-10  浏览次数:56477
核心提示:近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通过快办、快调,用时五天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被告通过微信向承办法官送来“电子锦旗”。基本案情原告王某经营一家副食商店,被告张某陆续在店

近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通过快办、快调,用时五天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被告通过微信向承办法官送来“电子锦旗”。

基本案情

原告王某经营一家副食商店,被告张某陆续在店内购买烟酒等商品并时常赊账。2024年11月,经王某核算,张某尚欠其货款5800元。王某多次向张某催要,张某以各种理由拖延,最后直接拒接王某电话,以各种方式躲避还款。无奈,王某起诉至宛城区法院,请求判令张某支付拖欠的货款。

法院调解

由于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承办法官赵怡婷在收到案件材料后第一时间与被告联络进行庭前调解,但多次拨打被告电话,始终无人接听。随后,赵怡婷团队成员依照法定程序向被告电子送达应诉手续。在收到应诉手续后,被告得知自己被原告起诉,主动向原告偿还2000元,并与赵怡婷进行电话联系。

“法官,我承认在原告那里赊账了,看到法院短信后我已经还了一部分,但是我现在手头紧,没办法一次性还清。”电话中,被告对欠款事实予以认可,出于对法律的敬畏,已偿还部分款项,但剩余款项暂时无法结清。

“我看你也是做生意的,生意人最讲究诚信。你这欠款数额也不大,逃避不是办法,如果一直不还,一旦进入失信名单,对你的消费、出行、生意甚至子女等都会有不良影响……”赵怡婷在电话中向被告讲明了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对自身及家人的影响,并强调诚信的重要性。

最终,被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案件开庭审理前,通过微信将剩余欠款一次性支付给原告,原告也在收到货款后申请撤诉。被告在微信上向赵怡婷发送了“电子锦旗”,对她的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

赵怡婷法官表示,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该起案件标的虽小,但通过公正高效地办理,能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同时通过运用信息化手段探索办案新方式,有效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提高办案效率,让当事人直观地看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从而树立起对法治的信仰和敬畏。(吕纪春 高雁鸿)

 

(稿件来源: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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