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淅川县人民法院盛湾法庭运用“法庭+”模式,成功为多名农民工追回工资款,用温情务实的行动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1月,李某等4位农民工到盛湾法庭,寻求法官的帮助。据了解,李某、王某等二十余名农民工在魏某等三名承包人承包的工地内务工,工资按照工时计费。工地工期结束后,农民工们多次向承包人索要工资未果,故而向法庭寻求帮助。盛湾法庭庭长闫庭长做好记录后,便电话联系了三名承包人,向他们了解情况,并第一时间联系了盛湾镇政府、盛湾镇司法所、盛湾镇人社所,启动联动化解纠纷机制。
经过多方面对面沟通得知,三名承包人并非不愿支付农民工工资,而是他们之间对于互相承担的比例有分歧且未进行明确的清算,故而一直拖着未支付农民工工资。法庭向三名承包人释明了相关的法律规定,指出了拖欠工资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各部门代表亦从情理角度劝解三名承包人应先一致解决农民工工资事宜,再进行内部的清算问题。经过一上午的沟通,法庭结合实际情况给出了解决方案,三名承包人达成一致意见,先行凑齐6万元,一次性付清拖欠的农民工资。
事后,法庭对农民工及承包人进行了普法教育,引导农民工学习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效预防自身权益被侵害,承包人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防止此类纠纷再次发生。
法官提醒:
依法维权收集证据是关键。农民工讨薪时,最重要的是要有证据。在日常工作中,劳动者应该留意收集下列证据:
1.书面劳动合同或协议;
2.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站、岗位证、胸卡等证卡;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的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考勤记录、罚款单、押金条、书面处罚类材料;
6.共同工作的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劳务)关系的证明材料。(吕纪春 席维维)
(稿件来源: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