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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检察院:内部法律监督线索移送规范运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2-19  浏览次数:57157
核心提示:去年以来,方城县检察院为落实《人民检察院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规定》,树牢检察一体化履职理念,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截至目前,办理内部线索移送监督案件26件,发出检察意见书4份、检

去年以来,方城县检察院为落实《人民检察院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规定》,树牢检察一体化履职理念,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截至目前,办理内部线索移送监督案件26件,发出检察意见书4份、检察建议书22份,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成案率达到100%。

先后组织召开院党组扩大会议、部门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人民检察院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规定》《最高检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等,认真领会最高检相关工作要求,并结合方城县检察院工作实际,将“行刑反向衔接”作为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的着力点和关键点,驱动检察监督创优增效。统一组织各业务部门,分部门集中系统学习最高检《规定》和《意见》;同时,组织业务部门全体干警,进行专题培训,通过详细解读、深入研判,对监督流程和监督要点进行专题辅导,促进检察干警牢固树立检察一体化履职理念,提升发现、移送法律监督线索的能力。

制定《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机制》《行刑双向衔接内部工作办法》,构建各负其责、一体联动、统筹推进的高质效监督工作格局,为实现各项检察工作融合发展夯实基础。成立内部线索移送协调办公室具体负责解决执行《人民检察院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规定》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确保内部法律监督线索办理的及时有效。积极发挥案管部门监督服务和统筹协调作用,指定一名干警专门负责线索移送工作,对涉及各部门移送的线索均先移送接收部门,确保线索在案管部门和各业务部门移送无缝对接。

从案件受理开始,提高主动发现意识,对可能涉及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国家司法救助的线索,及时提醒相关部门予以关注。案件管理部门在对在办案件进行流程监控时,发现情节轻微的刑事案件,可能作出不起诉处理的,同步提醒行政检察部门和刑检部门登记备案,以便刑检部门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刑检部门将线索通过案管部门及时线索移送到行政检察部门。对业务部门报送的听证案件,加强审查,从中发现内部法律监督线索案源。(吕纪春 时国庆 李轲)

(稿件来源: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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