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我们坚持把“学习身边榜样”活动作为开展党员教育的重要抓手,“身边榜样”生动展现了坚定信念、践行宗旨、拼搏奉献、廉洁奉公的高尚品质和精神风范。“西峡县检察院”公众号开设“西检榜样”活动专栏,对获得荣誉的个人或先进集体集中展播,探寻他们荣光背后的故事,敬请关注。
本期【西检榜样】,让我们走近第四检察部,听他们分享工作中的点点滴滴......
朱志海,男,现任西峡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四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参加检察工作十七年来,朱志海先后从事过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始终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不断增强自身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强,在工作中任劳任怨,勇于担当,忠诚履职,业绩突出。“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也面临新的挑战。简单说,我们要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让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朱志海说。
在开展民事检察工作中围绕虚假诉讼监督和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带领第四检察部依职权监督的13个民事虚假诉讼案均得到法院的再审改判,有效打击了通过虚假诉讼来实现非法利益的企图,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护航民营经济,优化营商环境。办理的红宇公司民事执行监督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为民事执行监督典型案例。
在开展行政检察工作中克服行政检察案源匮乏瓶颈,能动履职,主动作为,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切入点,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办理的某公司环境及土地违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使长达五年未能执行的14.8万元罚款全部执行到位。同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部分企业通过注销登记逃避行政处罚的管理漏洞,该同志注重源头治理,推动检察机关联合多部门在企业注销登记工作中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堵住部分市场主体逃避行政处罚漏洞,有力维护行政处罚、行政非诉执行权威,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法治日报》、《检察日报》先后对该案进行了典型报道。
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结合西峡地域特色,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工作理念,持续做实做强生态检察监督。该同志参与办理的王某某等七人盗掘恐龙蛋化石民事公益诉讼案,不仅使恐龙蛋化石自然保护区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得以修复,而且提升了公众对古生物化石的保护意识,也对盗挖、买卖恐龙蛋化石的违法活动起到警示作用。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在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对该案进行了专题报道。在2023年度办理的督促保护野生黑壳楠树群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碧血丹心深耕检察热土,奔竞不息淬炼忠诚担当。朱志海始终在求极致的办案实践中彰显检察官的精湛水平,用满腔热忱诠释对检察事业的无比忠诚与热爱。
周晓,男,中共党员,现任西峡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无论身在哪个岗位,周晓都能树立“做就要做到最好”的信念,把敬业当追求,干一行、钻一行、精一行。环境在变,案子在变,唯一不变的是周晓那颗“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真心。
周晓同志参加工作20年中,从事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10年,依法查办或参与办理近百渎职侵权起案件,其中不乏一些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从事侦查监督工作2年,除了保证审查逮捕案件质量的同时,还负有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办案质量的职责,办理的当时比较轰动的“脚臭盐”事件,被南阳市检察院、河南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2018年根据院党组安排到第四检察部从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共参与办理行政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32件,参与办理的多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最高检、河南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
作为一名检察干警,20年来只为怀着对检察工作的热爱,讲政治、讲党性,服从组织安排,哪里需要去哪里,只因为对法律的敬畏,尽职尽责,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廉洁秉公办案,做到了无愧于心,不畏于行。(吕纪春 张冰 乔乔)
(稿件来源: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