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检察院坚持打击犯罪与化解矛盾并重,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近日,在办理一起张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件中,该院鉴于双方未达成谅解,要求犯罪嫌疑人家属缴纳赔偿保证金15万元。同时该院双管齐下,一方面明确轻微刑事案件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适用条件,提纯经验做法;另一方面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向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阐明犯罪事实情节以及积极和解对量刑的影响,敦促其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
据悉,该院充分发挥检警协作机制,通过侦监平台的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现符合适用条件的案件,引导公安机关做好前期的听取意见及释法说理工作,规范适用制度。2024年以来,该院先后对36起案件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共计300万余元。(吕纪春 汪宇堂 胡皓 王师哲)
(稿件来源: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