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构建平安和谐校园,5月16日,鲁山县人民法院联合河南广播电视台法治频道、鲁山县教育体育局在鲁山县一高附中组织开展了“未成年防性侵法治教育”宣讲活动。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磊,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兵战,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王清青以及家长和师生代表参加活动。
在法治课宣讲前,谢磊结合近年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发生特点和侵害未成年犯罪案件情况与家长和师生代表进行了交流,并表示,希望通过此次普法宣讲活动能够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提升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让未成年人远离违法犯罪。
宣讲过程中,王清青以近三年各类侵害未成年人身权利的案件数据为切入点,深入剖析社会关注的热点事件,向与会家长和师生代表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并通过典型案例让未成年人知道如何保护自己,以及在遇到危险时该如何自救。在场的家长和师生代表一致表示,此次宣讲案例真实、内涵丰富、意义重大,让学生对性侵害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提高了学生的防范性侵害的能力,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有效引导。
下一步,鲁山县法院将通过进一步延伸司法保护职能,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载体,多层次、多维度普及法律知识,让法治精神真正抵达孩子们的内心,努力让法律的“星星之火”点燃校园的每一个角落,护航未成年人的茁壮成长。 (编辑:马文忠 通讯员:任意萍 赵铭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