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服务效能,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夯实招投标人主体责任。5月15日上午,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召开招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培训会,16个乡镇项目负责人及住建、水利、交通、国土、林业等部门行政监管人员参加培训。
会上,传达学习了洛阳市公管办文件精神,明 确了招标人、监督单位、评标专家等主体责任。结合2022至2023上半年省营商环境评价反馈问题,就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监管责任进行了说明。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新模式运行相关政策及招投标各环节应该关注的事宜等方面进行培训。参会人员表示此次培训将理论与实践案例相结合,针对性、启发性、指导性强,为大家理清了工作思路,指明了工作方向。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谢志鹏对本次培训提出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严格履职尽责。各招投标责任单位一定要提高认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则要求,履职尽责,推动我县招投标工作高效健康运行。二是要聚焦问题,及时整改解决。从省营商环境评价反馈中我们还有一些短板,在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异议投诉机制建立等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各招标人、行政监管部门要聚焦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招投标指标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成效。三是要协同配合,推动工作落实。营商环境招投标工作,公管办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挥好牵头、指导、协调的作用,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要发挥好主管和监管作用。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重点开展好“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程建设项目“一项目一评价”、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优化评标办法和建立投诉处理机制等工作,促进我县公共资源交易水平再上新台阶。
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全县招投标交易主体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认识,同时各交易主体结合自身责任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为我县持续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