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鲁山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相邻纠纷的案件,在承办法官和人民陪审员李红星同志的努力调解下,两位当事人成功的解开了“心结”。
原告李某和被告张某系邻居,但由于俩人房屋之间的距离过近,且张某在外墙上安装有雨搭,雨水排水管等排水设施,就造成了每逢下雨,雨水会顺着雨搭和排水管流到李某家的院子中,给其日常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困扰,两人多次沟通无果后,李某遂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其拆除排水管和雨搭,排除妨害。
该案被发回重审后,鲁山县法院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在调解的过程中,参与该案审理的人民陪审员李红星充分发挥其熟悉当地社情民意、了解双方矛盾起因的优势,协助主审法官通过讲事理、析法理、说情理的方式,努力缓解双方的矛盾,两位当事人都已年近八十,在李红星不断地耐心说服和教育下,最终都认识到了邻里和睦的重要性,当庭签下了调解协议。
为了让双方矛盾得到彻底的化解,李红星不惜牺牲周末休息时间,坚守在改道施工现场,为调解协议的顺利履行“保驾护航”,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一直以来,鲁山县法院充分贯彻“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的理念宗旨,让“无袍法官”充分发挥“参审智慧”,实现司法专业化判断与人民群众朴素认知的有机统一,搭建起了法院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
(编辑;马文忠 通讯员;陈怡颖 耿海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