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鲁山县法院强势出击,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见证下对一处厂房及机械设备进行强制交付。
申请人高某和被执行人鲁山县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法院,进入执行程序后,鉴于该公司实际已停止生产经营,法院依法将其所有的位于梁洼乡的厂房及15台机械设备进行查封,经司法拍卖程序卖出部分后,剩余设备申请人愿意以物抵债。但被执行人却以种种理由拒绝交付。
当日9时许,20余名执行干警准时抵达执行现场,按照执行预案,警戒组、清点组等人员合理分工、密切配合,警戒组在房外
维持秩序,防止无关人员闯入。此次行动采取全程录音录像,并特邀公证处人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到场,对交付工作进行现场监督,确保整个执行过程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安全规范。
此次强制执行行动,部署周密、准备充分、过程顺利,经过三天的加班加点,15台机器设备顺利交付到买受人和申请人手中,有力打击了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保障了司法拍卖的权威性,维护了买受人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编辑:马文忠 通讯员:郭智远 耿海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