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鲁山县法院张良法庭主动回访一涉诉企业,及时了解企业需求,不断提升司法服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精准度,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案情回顾
2022年7月9日,王某在某修理厂修理汽车过程中,被突然下滑的千斤顶压伤手指入院治疗。后原告王某以其系为汽修厂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为由,要求该厂对其受伤所造成的各项损失予以赔偿,双方协商不成,矛盾较大。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在理清症结、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后,从情理法理的角度向双方释法明理、阐明利害,但经过线上线下反复做工作后,双方一直未达成调解意愿,2023年8月,承办法官对该案件作出判决,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至此,该案就可以结案,法官就可以“完成任务”了。但考虑到对于当事人来说,却是案结但事了,问题仍存在。本着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更是为了减轻双方对抗情绪,承办法官对其诠释各种利弊,最终经过判后调解,双方又达成和解协议。
暖心回访
“判决生效后企业怎么履行了,履行后有没有造成资金链的困难?”“在经营中有没有遇到新的困难和其他的法律问题?”
带着这些疑问,近日,承办法官闫刚刚主动延伸法律触角,来到该汽修厂,对案件进行诉后跟踪回访。在汽修厂里,闫刚刚一行认真询问相关问题,现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并对该汽修厂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民商事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法律风险防控预案,增强企业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消除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
能动司法,如我在诉。近年来,鲁山县法院张良法庭不断优化调解方式,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新路径,妥善处理百姓“烦心事”、全力做好百姓“暖心事”,
为维护当地社会稳定、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贡献了法治力量。 (编辑:马文忠 通讯员:闫刚刚 耿海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