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老区建设 » 正文

卧龙区光武街道: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点亮“幸福和谐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1-23  浏览次数:53215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周边环境秩序保障工作,给学生营造一个干净舒适、整洁有序的学习环境,连日来,光武街道城管执法中队组织执法队员到辖区二十一学校周边,针对车辆乱停乱放,流动商贩占道经营,小商贩扩音喇叭经营现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周边环境秩序保障工作,给学生营造一个干净舒适、整洁有序的学习环境,连日来,光武街道城管执法中队组织执法队员到辖区二十一学校周边,针对车辆乱停乱放,流动商贩占道经营,小商贩扩音喇叭经营现象开展集中整治。      

规范车辆停放。在上下学交通高峰期,城管执法人员加强对二十一学校日常巡逻,对学校周边道路两侧电动车、摩托车乱停乱放行为进行劝导和纠正,并向学生家长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师生将车辆停放到指定黄线区域内,保障学校周边道路畅通有序,避免道路拥挤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周边环境秩序保障工作,给学生营造一个干净舒适、整洁有序的学习环境,连日来,光武街道城管执法中队组织执法队员到辖区二十一学校周边,针对车辆乱停乱放,流动商贩占道经营,小商贩扩音喇叭经营现象开展集中整治。      

清理占道经营。执法队员在对二十一学校周边进行巡查期间,发现在学校周边许多流动商贩在路边进行摆摊售卖商品,执法队员采取巡查与值守相结合的方式,对学校周边商贩占道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清理,引导流动商贩到定点菜市场及临时市场进行销售,有效确保学校周边500米范围内无各类流动摊点影响交通秩序及市容环境秩序。 

强化噪音管控。城管执法队员进一步加强对二十一学校周边沿街商铺及小商贩的噪声监管和执法检查力度,对商户使用喇叭进行售卖商品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根据国家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对学校周边任何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其他高噪声设备进行制止,以最大力度控制社会生活噪声给广大师生造成影响,为学校广大师生营造一个舒适安静的学习环境,点亮“幸福和谐星”。(王月)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