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鲁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原告平顶山卫东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鲁山县自然资源局行政赔偿一案,该案由鲁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磊担任审判长,鲁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耀兴出庭应诉。
庭审前,谢磊院长立足案件实际,认真研判案情,仔细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并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庭审中,谢磊院长引导双方当事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以娴熟的审判技巧,把控庭审节奏,整个庭审过程层次分明,规范高效。
院长带头审理复杂疑难行政案件,不仅发挥了院领导聚焦审理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还是行政诉讼案件实质性化解、保障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有力抓手,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公信 。 严格公正司法,践行为民宗旨,下一步,鲁山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推动完善“府院联动”长效机制,不断推进行政与司法的良性衔接,司法启航新征程,砥砺奋进谋新篇,助力法治政府建设。(陈怡颖 耿海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