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行为进一步加大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力度,坚守政策性银行办行方向和职能定位,聚焦服务“三农”主责主业,强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推动业务高质量发展,近日,该行对放款与存续期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该行要求,各行要严格按照信贷审批书落实行政审批手续要求,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支付贷款,信贷资金应与形成的物资量或工程量相匹配。要密切跟踪信贷资金使用和信贷资产管理情况。督促借款人严格按照合同、协议及农发行的有关规定使用信贷资金,专款专用,防止挤占挪用,坚决不得用于地方政府偿还债务。项目建设形成的资产具备抵质押条件的
要及时追加抵质押担保,要做好容缺办贷后续衔接。全面核查前期因政策原因办理的容缺办贷业务,是否在规定时间内补齐后续应取得的手续或材料。(通讯员 梁栋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