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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医疗纠纷 共促社会和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9-14  浏览次数:56563
核心提示:本网讯:(马文忠)日前,叶县人民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一起医患纠纷,维护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今年4月初,74岁的患者马某荣因左眼视物不清在叶县某医院被诊断为左眼老年性白内障,并进行了左眼白内障超声乳化+人

本网讯:(马文忠)日前,叶县人民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一起医患纠纷,维护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

今年4月初,74岁的患者马某荣因左眼视物不清在叶县某医院被诊断为左眼老年性白内障,并进行了左眼白内障超声乳化+人工晶体植入手术。但在复查期间,发现前房晶体有少量渗出物,院方陪同患者前往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最终患者被诊断为左眼眼内炎,并进行全麻下行“左眼玻璃体切除+玻璃体腔注药术”以及全麻下行“左眼玻璃体切除+前房冲洗术+玻璃体腔注药术”,术后恢复良好。患者马某荣及其家属认为,是因为医院原因导致病情加重,要求医院给予后续恢复费用及精神损失费5万元;院方认为,其医疗行为没有违反医疗规则,坚决不同意补偿。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共同向叶县人民调解中心递交调解申请书,申请中心作为第三方进行调解。

叶县人民调解中心“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受理后,调解员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分别对双方进行调解。在稳定患方情绪后告知院方,即使当时院方诊疗过程符合规定,但手术过程中出现过错,造成患者后期恢复不彻底,留有后遗症,应当在合理的范围进行补偿。经调解员多次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院方一次性付给患方补偿费用共计18672元,至此,一起医疗纠纷案圆满化解。(通讯员:温期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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