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马文忠)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执行质效,8月25日,鲁山县法院再次集中执行力量,打响“豫剑执行”攻坚战,这是自开展“豫剑执行”活动以来鲁山县法院的第十七次集中执行行动。
上午七点三十分,全体执行干警集结完毕、蓄势待发。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郑艳申作动员讲话,随着一声令下,40余名执行干警按照预定方案,分乘10辆警车,兵分两路,火速前往执行一线现场。
杨某与方某交通事故纠纷一案,二人经法院调解,方某愿赔付杨某9000余元,在文书生效后,方某却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杨某无奈之下,遂将其诉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方某千方百计的躲避执行。上午9时许,执行法官第一站就来到方某家中,却再一次吃了“闭门羹”,通过与村干部联系,找到了方某父母,执行法官先是引导其从对方的角度出发,将心比心,同时通过释法明理,告诉方某父母不履行义务会对生活造成哪些影响。在法官的努力下,11时许,方某父母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方某在外工作,怕影响其购买车票等需求,遂当场替方某履行了全部执行款9000余元,至此案件圆满执结。
夏去秋来凉风至,执行利剑显锋芒。本次执行行动共出动干警40余人,警车10辆,拘传被执行人9人,其中,3起案件执行完毕;4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案件终结结案;2起案件被执行人因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被司法拘留。执行到位金额21万余元,足迹遍及县城和张良镇、马楼乡、仓头乡等10余个乡镇,展现了鲁山县法院的强大行动力,有效震慑了心存侥幸的被执行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讯员:郭智远 赵铭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