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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检察院在项城市组织开展“涉粮”职务犯罪庭审观摩评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7-10  浏览次数:53027
核心提示:本网讯:白俊峰“我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愿认罪认罚。希望粮食系统的同仁牢记‘世上没有免费午餐’的道理和‘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警言,以我为戒,不忘初心使命,奉公守法,规范经营,为国家守

    本网讯:白俊峰

    “我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愿认罪认罚。希望粮食系统的同仁牢记‘世上没有免费午餐’的道理和‘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警言,以我为戒,不忘初心使命,奉公守法,规范经营,为国家守好库,为人民管好粮。”法庭审理结束之际,被告人张某成最后陈述。

    7月7日上午,由项城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的被告人商水县粮食局原局长张某成涉嫌职务犯罪一案,在项城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项城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周口市检察院组织全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庭审观摩。周口市纪委监委、项城市纪委监委、项城市直机关和粮食系统有关人员参加了旁听。

    项城市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告知被告人张某成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并审阅了全部案件材料,核实了案件事实及证据。   

    经审查查明,2005年6月至2021年2月,被告人张某成在担任商水县粮食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借职务提拔调整、财政资金拨付、项目建设之机,收受他人人民币135万元;促使建筑商虚增商水县巴村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家属楼建设工程款1131988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980664元;贪污公款50万元,挪用公款50万元。

     法庭上,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利用PPT分组出示了被告人张某成在调查阶段的讯问笔录、自书供词、证人证言、相关会计凭证等证据,进行了全面客观的论证,有力地证明了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张某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  

    公诉人指出,被告人张某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财,为他人谋取利益,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同时侵吞、挪用公款,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

    公诉人剖析了被告人张某成犯罪原因及教训,发表了被告人张某成主动交代、认罪认罚等可认定为从轻或减轻处罚法定情节的意见,依法向法庭提出量刑建议。被告人张某成当庭宣读悔过书,表示悔过认罪。

    “听了今天的庭审,思想受到很大触动。作为曾经的省新长征突击手、全国星火计划带头人、县粮食局局长,张某成丧失初心,凭借手中权力谋取私利,最终走上犯罪道路,教训深刻。作为基层粮食经营管理人员,我们要吸取张某成堕落教训,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拧紧理想信念‘总阀门’,依法用权、谨慎用权,约束私欲、坚守底线,守好粮库、做好粮食经营,做一个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的‘粮食人’。”该市范集广茂粮油购销有限公司经理李全章表示。

    庭审结束后,各县区院职务犯罪检察部门负责人及项城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回到项城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座谈。项城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案件承办检察官靳学习介绍了该案办理情况,其他县(区)院职务犯罪检察工作部门负责人依次对该案庭审在实体、程序方面进行评议,交流观摩感受。

    会议认为,项城市检察院积极参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反腐败工作大局的有力举措,体现了强烈的政治担当。承办检察官主动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衔接配合,对法律适用问题深钻细研,强化案件审查把关,确保办案程序衔接顺畅。起诉书条理分明,用语精准,逻辑严密;法庭分组示证,PPT一目了然;答辩简洁有力,有理有据;公诉意见释法说理,法、情、理融为一体,引起听众共鸣,是一场值得学习借鉴的经典庭审公诉案例。

    周口市院第三检察部师景慧传达了省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指示精神,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市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张先锋对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作具体安排。项城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肖国强出席座谈会。

本案待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日宣判。

(通讯员:王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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