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提高第二还款来源风险缓释能力,更好服务全行高质量发展,近日,农发行南阳市分行召开座谈会,探讨担保贷款业务管理,并就进一步加强贷款担保管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该行指出,总行已经明确保证人担保能力测算的相关要求,在保证担保贷款办理和存续期管理过程中需按照新评级结果测算保证人保证额度。在融资性担保公司准入和合作过程中,核定融资担保责任余额上限时,信用等级也有不同。集团客户保证人合并报表,也明确了适用条件,必须全行执行。规范抵(质)押登记办理。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工作的通知》和中国人民银行《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规定,开户行在办理抵(质)押登记时,要将抵(质)押合同中约定的被担保主债权数额、最高债权额、担保范围内具体债权、禁止或限制担保财产转让等事项全面准确登记,确保担保财产、担保范围等表述清晰准确、登记合法有效。对于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线上办理抵(质)押登记的,要与抵押(出质)人就登记内容书面达成一致意见,严防出现重复抵(质)押情况。同时,优化重点领域担保管理、规范差额补足等应用管理。
该行要求,全辖要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对已明确将差额补足等类似承诺文件作为增信措施,在办理信贷、基金业务时也选用该种方式。对于第三方向农发行提供的具有保证担保意思表示的差额补足、流动性支持等类似承诺文件,仅可作为信用贷款或已足额落实担保情况下的补充增信措施。采用上述增信措施时,应取得差额补足义务人公司章程、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权决议机构出具的同意承担差额补足、流动性支持的决议及相关决议程序证明资料,属于上市公司的还需取得企业公开披露履行差额补足义务信息的佐证资料。同时,比照保证人管理做好调查、法律审查、存续期核保等工作。(邢有军 通讯员 梁栋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