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朱广志) 河南省信访局手机信访平台上段时间接到杞县官庄乡周某香一则短信诉求:反映2012年其父亲周某春的土地经过口头协议,以每年1200元的价格出租给同村周某宝,但2015年周某宝私自将周某春的土地及扶贫房确权到儿子周某鹏名下,要求归还土地及扶贫房。
收到省信访局交办后,杞县信访局立即联系官庄乡政府调查处理,要求尽快解决。官庄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研究部署,并责成乡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联合调查组,同村“两委”班子成员针对此事调查处理。
经调查,周某香与周某春是父女关系,周某春只有一个女儿叫周某香,原来答应由其侄子周某宝赡养周万春,耕地以出租的名义让周某宝耕种,每年以1200元的租金给周某春,待其百年之后由周某宝继承周某春耕地房产,租金从2012年--2018年都是1200元/年,但2018年以后没给付租金,其耕地一直由周某宝(次子周某鹏)耕种,房屋也由周某宝实际居住,并在乡政府帮助下修建了两间扶贫房,老房改造款拨付给了周某宝,土地确权到周某鹏名下,房屋也同时确权变更到周某鹏名下。近几个月以来,由于周某宝、周某香堂兄妹俩人赡养老人周某春问题引发矛盾纠纷,叶某启、周某香夫妇以周某宝、周某鹏父子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变更其父亲周某春土地房屋所有权为由,要求收回被周某鹏所耕种的土地及所居住的房屋。周某宝、周某鹏以原来曾经赡养过周某春为由,要求退还房屋需周某香夫妇曾经赡养周某春费用每年2万元,10年共计20万元整。当事人双方各据一辞,互不相让,矛盾进一步激化。
5月28日,调查组在油坊庄村委会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第二次调解处理,原来周某国不同意退还周某春可耕地,经过调解,同意退还,但对土地地边有争议;6月12日,调查组与村“两委”干部一起实地勘察测量了周某春的耕地地边、面积;6月20日,乡、村干部找到了周某国讲事实、摆道理,确定了土地调整后确权方案,乡、村干部收集整理了周某春土地确权证变更资料,着手进行周某春土地证确权变更事宜。
调查组研究决定,周某宝租用的耕地3.3亩退还周某春,对于20万赡养费,按照当地的生活水平,将后两年的租金和周万春的赡养费相抵消。最后,两家人握手言和。
杞县信访局局长乔成良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短信信访诉求的办理力度,确保每条短信信访案快接收、快回复、快录入、快转交、快结果,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的为民便民服务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