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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老促会圆满完成《革命老区建设政策文件选编》的编印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8-02  浏览次数:21374
核心提示:本网讯(申焕超)2021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围绕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健全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十五条具体指导支持意见,

 

本网讯(申焕超2021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围绕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健全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十五条具体指导支持意见,明确了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支持政策、落实机制。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也相继出台有关配套文件,“1+N+X”老区政策体系逐渐形成。

去年10月,《河南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促进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以法律形式对革命老区基础建设、产业发展促进、生态保护等方面做出了九章五十六条规定,《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9月颁发,指出“努力走出一条新时代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路子”有关部门也制定出台了相关政策。这些新政策、新规定针对性强、含金量高,为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提供了精准有力的指导和保障。

为便于大家学习理解,在生活工作中把相关政策用好,落实到位,市老促会编印了《革命老区建设政策文件选编》,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老区建设重要论述(摘编)到国务院(国发[2021]3号文件),国家有关部委、省市有关文件共16则,8万余字。希望有关部门、各级老促会要以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大的工作力度,积极投身建设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伟大事业,为把革命老区建设的更好,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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