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闫永岭 王军辉 王国峰)源头监管是治超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只有“管”住源头才能“治”住超载。一直以来,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源头中队始终把源头管理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严格落实关于源头企业管理的各项规定和制度,制定合理的监管计划。
中队根据计划每月深入企业做好源头动态监管工作。一是督促负责人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规范装载,严禁超限运输,同时要求企业做好运输车辆的防护措施,防止抛洒滴漏;二是对企业运输车辆货物运输证及装载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有无超限运输情况。三是开展自查自纠,迅速组织对营运车辆、驾驶员、装载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安全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驾驶人员、装载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教育。四是严格落实“六不准”。即不准擅自改装、拼装货运车辆;不准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不准为无牌无证、证照不全的车辆装载、配载;不准强令驾驶员超载、超限进行运输;不准超载、超限车辆出站(场);不准为超限超载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五是严格落实“三确保”。即确保对车辆出行前装载及封闭状态进行检查;确保装载货物应当低于车厢挡板高度,并遮盖严实防止货物遗撒;确保车辆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
通过此次检查活动,加强了与货运源头企业的联系沟通,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为民和服务群众意识,强化了货运源头企业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杜绝货运车辆源头超限、超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