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法治环保 » 正文

【读报研报】 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0-14  浏览次数:103086
核心提示:近期读《中国纪检监察报》,8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了六起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这些干部损害了营商环境,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原党组书记、厅长白智等7人被问责,持续释放坚决打好优化营商环境、净化政治生态整体攻坚战的鲜明态度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纪委监委宣传部

近期读《中国纪检监察报》,8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了六起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这些干部损害了营商环境,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原党组书记、厅长白智等7人被问责,持续释放坚决打好优化营商环境、净化政治生态整体攻坚战的鲜明态度。

上述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均反映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利欲熏心、胆大妄为,在掌握了行政、司法权力之后,向管理服务对象谋取私利,破坏市场竞争环境公平的问题,对营商环境造成极大损害。这些案例充分说明,坚决打好优化营商环境、净化政治生态整体攻坚战的形势任务依旧严峻、艰巨,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

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切实以案为鉴,汲取教训,自警自醒,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中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进一步树牢服务意识、纪法意识,自觉做到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依法用权。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和不良倾向,敢于担当、敢于较真碰硬,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深化制度机制改革,努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时代要求我们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政治监督、营造良好政务环境、营造良好市场环境、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营造良好要素保障环境五个方面,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要主动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管,抓长抓常,不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走向深入、取得实效。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持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破坏营商环境、干扰市场正常秩序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真正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同时,要准确把握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与不正之风相互交织的特性,紧盯发生在企业和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坚持“严”的主基调,一抓到底、一严到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最优的营商环境和坚强的纪律保障。

 

(文/唐世星)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